发布时间:2025-03-10 17:35:16    次浏览
各区(市)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制定年度责任清单。清单应明确年度具体工作措施、数量指标和完成时限等,要将责任落实到人,措施具体到月,便于对照考核。去年成都市首发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“清单”,对党委和纪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的“责任田”进行划定。那么,各级党委和相关责任人如何确保这些举措都落到实处?昨日,成都商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,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具体化,促进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落实从严治党要求,日前,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了《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通知》,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提出明确要求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区(市)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对照市委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所列责任内容,制定年度责任清单。清单应明确年度具体工作措施、数量指标和完成时限等,要将责任落实到人,措施具体到月,便于对照考核。具体而言,区(市)县和市级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要重点从“统筹谋划部署、健全工作机制、强化宣传教育、深化作风建设、选好用好干部、维护群众利益、推进源头治理、坚决反对腐败”等8个方面,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年度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目标,市级部门还要结合“三定”方案明确的职能职责,逐项细化年度具体工作任务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重点从“履行领导责任、推动责任落实、加强教育监管、保持清正廉洁”等4个方面,逐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提出具体工作举措。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重点从“落实分管职责、推进预防腐败、加强日常监管、坚持廉洁自律”等4个方面制定责任清单,按照“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分工,逐项细化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任务,并落实到分管部门,明确工作要求。对领导班子、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提出的责任清单,各区(市)县党委、政府和市级部门党组(党委)要召开常委会、常务会、党组(党委)会议专题研究,逐人逐项审核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,确保主体责任清单可执行、无遗漏、不笼统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,对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严格审核把关,不符合要求的,坚决退回重新制定。党委(党组)和纪委(纪检组)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检查,及时提醒领导干部履责到位。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开展1次抽查核实,并点名道姓进行通报。